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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东莞市生态环保企业培育后备库入库企业的通知

2021-04-21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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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东莞市生态环保企业培育后备库入库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促进我市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培育我市龙头生态环保企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协会现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东莞市生态环保企业培育后备库入库企业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入库企业必须是在东莞市辖区范围内注册、成立而且是从事生态环保产业等相关营业范围的企业,具有一定体量的产值,具有良好发展势头。

二、入库基本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或以上的企业均可申请入库:

(一)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

(二)企业生态环保板块年(2020年)产值人民币1.5亿元以上或纳税额1000万以上;

(三)上市企业或后备上市企业(含新三板挂牌企业);

(四)具备生态环保类资质(设计、施工、运维)齐全、其中应至少有一项甲级。

三、建库目的

了解我市龙头或具有龙头发展势头的生态环保产业企业发展情况,配合入库企业政策需求制订发展促进政策;入库企业将享受相关支持政策和措施(具体以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为准)。

四、其他要求

(一)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的企业请于2021年4月26日下班前填写表格并盖章扫描(PDF版及Word版)连同2020年财务报表发送至dghbxh@126.com。

(二)协会汇总后将协助市生态环境相关部门科室审定入库企业名单,最终名单以有关部门公布为准。

(三)生态环保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征集工作是加快培育我市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企业应积极做好申报工作,争取入库。

特此通知


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1年4月20日


(联系人:周成才;联系电话:2339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