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惯展电子有限公司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1日组织有关单位代表对我公司建设的“东莞市惯展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形成了验收报告。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 年10 月 29日- 11 月25 日(20个工作日)。
东莞市惯展电子有限公司
2019 年10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