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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宏越包装有限公司自主验收公示2020-01-15 11:33
关于东莞市宏越包装有限公司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组织有关单位代表对我公司建设的“东莞市宏越包装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形成了验收报告,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15日-2月18日(20个工作日)。 东莞市宏越包装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5日 下一篇: 关于东莞美维电路有限公司自主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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