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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雄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第一期)自主验收公示2025-01-02 15: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组织有关单位代表对我公司建设的“东莞市雄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进行了第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形成了验收报告。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 年1 月 2 日- 2 月 5 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东莞市雄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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