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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入会申请表2018-01-23 10:34
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入会须知
凡在广东省东莞市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环境保护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承认本协会章程,提出申请并履行入会手续,通过秘书处及会长审核后均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一.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 合法经营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四) 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二.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及其他资料; (二) 协会秘书处进行资格审核; (三)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及通知。 三.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 有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和建议权; (三) 有权要求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可能的帮助; (四) 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获得协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五) 有退出协会的自由。 四.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协会章程,按时交纳会员费; (二) 执行协会的各项决议,完成协会安排的任务; (三) 维护协会合法权益,维护会员之间团结协作; (四) 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与协会活动。 五. 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 (一)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0元; (二)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 (三)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四)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 六. 会员申请退会,经会员提出,协会备案后即注销会籍;对于自行转产破产、被依法撤消的单位或不履行义务者以及个人严重违法者,按自动退会处理;会员退会,已交纳会员费不予返还。 七. 会员有以下行为,经理事会决定,可劝其退会或予以除名: (一)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影响协会声誉; (二) 严重违反协会章程,不履行会员义务; (三) 不遵守协会章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 (四) 其他损害协会合法权益或破坏会员团结的行为。 八. 入会提交的资料: (一) 入会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简介; (二) 近年业绩及证明材料; (三) 其他资料(如专利、获奖情况等)。
(联系人:黎细霞 张惠仪 2339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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