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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二期“污废水处理工”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培训学习的通知

2013-10-30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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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全市环保设施运营单位、污水处理厂、涉污水处理企业等相关单位规范、持续、稳定运营,提高各环保相关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专业水平。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开展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协会将组织开展第十二期“污(废)水处理工”培训班。现通知如下:

一、污(废)水处理工持证上岗是申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必要条件之一,也是从事污废水项目设施运营工作的必要条件之一。在东莞辖区内的每一个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设施运营项目的现场管理及操作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二、我协会拟定于2013年12月3日—2013年12月13日(以报到通知书为准)举办第十二期“污(废)水处理工”培训班,现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0日。

三、培训费用:20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鉴定费、考试费等,不含食、宿费用。报名时一次性缴纳培训费用。

四、报名方式:请各相关单位填写好《污废水处理工职业技能报名回执表》,并且每个报名的学员都要填写《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填写好后将电子档及身份证扫描件发至邮箱:Dongguanhbxh@126.com;报到时将填写好的《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打印并盖章后连同身份证复印件1份、3张白底大一寸彩色证件照交到我协会。

五、《污废水处理工职业技能报名回执表》及《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可在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http://www.dghbxh.com/的“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六、报名地点:东莞市体育路15号三楼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七、培训地点:地点及详细培训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八、参加培训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将取得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及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运营培训合格证书。

请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相关企业积极报名参加。


附件:

1、《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

2、《污废水处理工职业技能报名回执表》


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13年10月30日

(联系人:黎细霞23391650,周成才23391655)


附件1下载:关于开展第十二期“污废水处理工”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培训学习的通知

附件2下载:关于开展第十二期“污废水处理工”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培训学习的通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