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组织有关单位代表对我单位建设的“东莞市水乡中心医院(扩建)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形成了验收监测报告,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2日- 2023年4月19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东莞市水乡中心医院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