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组织有关单位代表对我公司建设的“东莞天祥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第三次改扩建)项目(一期)”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形成了验收报告,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2日-2月7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东莞天祥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