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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镇赤岗龙眼控规B03-12-1地块周边道路工程(规划八路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2023-05-12 15: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保障公众参与权和知情权,现对本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虎门镇赤岗龙眼控规B03-12-1地块周边道路工程(规划八路二期)项目总投资931.08万元,路线呈南北走向,起点接规划三路交叉口,向北接人民东路,路线全长212.695m。道路规划红线宽20m,双向2车道,为二级公路,设计车速为40km/h。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三、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及途径 https://pan.baidu.com/s/1MvLX3HvfoFI2iJadBSHdWw(提取码:rt89)。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拟建公路沿线群众及有关单位。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69-85192802 邮箱:351044056@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日期起十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东莞市虎门镇工程建设中心 2023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