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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调查东莞市市内环保公司参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意向的通知

2018-04-04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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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东莞市内环保企业:

  现将《关于调查东莞市市内环保公司参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意向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参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企业根据通知要求与总量科相关业务负责人联系。

特此通知




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1844


(联系人:黎细霞,周成才;联系电话:23391650


附:

关于调查东莞市市内环保公司参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意向的通知

各环保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决定于2018年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本次普查分为入户清查和入户普查阶段,其中8月底前完成清查工作,核定基本单位名录库,11月底前完成入户普查工作,登记调查单位基本信息、活动水平信息、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口信息。

  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鼓励发挥科研院所、高校、环保咨询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普查工作。为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我局现就各环保公司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意向开展调查,请有意向参与普查工作的环保公司就市污普办提出的问题(附件1)进行回答并于416日前将回复和表格发到到东莞市污普办邮箱dgwpb2017@163.com

                 东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工作办公室

201843

(联系人:王璋磊,王俊怀;联系电话:2339130823391193

附件1

问题

  问题一:你公司是否了解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是否有意向承接各镇街污普工作?

  问题二:根据国家污普办对第三方参与普查工作要求,参与普查的第三方机构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健全的内部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具备承担相关任务的能力,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请简单介绍下你公司情况,包括公司规模、环保专业人员构成情况,是否有能力承担污普工作。

  问题三:根据国污普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要求,我市按照每20个工业源或集中式配备1名普查员,如你们有意向承担镇街普查工作,你公司是否有能力招聘普查员,如何选聘普查员,来源是什么,请简述下。

  问题四:为保证数据的质量,除普查员外,我市共需要150-300名普查指导员,根据市污普办分派任务,指导各镇街普查员入户填写普查报表、审核数据和现场复审,你公司工作人员是否有意向作为普查指导员,如有意向,请填写普查指导员意向表(见附件2)。下来市污普办将组织开展普查指导员培训,按工作量给予一定报酬。(为严格控制数据质量,同一公司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镇街的普查工作和指导员工作。)

  问题五:由于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涉及量大,你公司如有意向承接,请问将如何开展工作(请简述),并对入户清查、普查工作时间进行评估(以单个镇街2000家企业评估)

  问题六:根据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对费用进行测算,填写附件3,测算出单家企业普查价格,如涉及其他费用可以适当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