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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环保中介机构业绩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9-03-01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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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环保中介机构业绩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环保中介机构:

为全面了解2018年度环保中介机构在莞开展业务的情况,加强对在东莞环保公众网上公示的环保中介机构规范管理,提高各环保中介机构在莞技术服务质量,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地环保公司管理的通知》精神,现将2018年度环保中介机构业绩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东莞环保公众网上公示的环保中介机构。

二、检查要求

各环保中介机构应于2019年4月1日(星期一)前将2018年度环保中介机构业绩情况表报送至东莞市环保促进中心市场管理科(可选择邮寄,邮寄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15号东莞市环保产业中心市场管理科)

三、检查方式

2018年度环保中介机构业绩检查将以环保中介机构报送其基本情况和业绩(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3),提供环保中介机构业绩自评、客户评价以及监管部门评价的文件。

我中心将对个环保中介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检查,必要时进行随机现场抽查(抽查名单另行通知)。

四、其它事项

环保中介机构若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查或在检查中隐瞒实情、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在东莞环保公众网上的公示资格。

特此通知。


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

2019年2月28日

(联系人:张连福、叶丽娟;联系电话:23391035、2339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