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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3.77亿!东莞生态环境严监管督促企业绿色发展

2020-01-07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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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东莞2019年环境执法整体情况,解读《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呼吁市民群众积极参与举报各类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守法经营,共同打造“共管、共治、共赢”环境保护长效监管体系,营造共建生态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过去一年,市生态环境局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来莞检查为契机,聚焦突出问题、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企业,重点组织开展重点排污企业执法检查、违法排污整治利剑行动、重点流域跨市联合执法检查等多项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不断创新监管执法方法,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作出行政处罚4282宗,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金额逾3.77亿元、同比增长38.8%;五类案件(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实施限产停产、行政拘留、涉刑事犯罪)总数同比增长58.8%,其中查封扣押数同比增长61.9%,行政拘留数同比增长550%,移送环境犯罪数同比增长89.5%,环境监管执法形成强大震慑力,监管执法逐步步入正轨。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积极向科技借力,充分运用无人机、走航车、过程监管等科技手段,广泛应用便携式快速测试包,有效破解过去人海战术、地毯式排查的“短板”,实现高效、精准锁定污染源头,提高监管执法效率,群众身边一大批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2019年全市环保系统受理各类环境问题投诉2.8万宗,同比减少6.6%。这是近五年来,东莞市环境信访投诉案件首次出现下降,从侧面反映人民群众初步认可生态环境的监管执法成效。同时,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中,发现的企业问题率由79.17%下降至48.99%,企业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得到强化,加强环保自律逐步形成共识。

发布会·通报

石马河流域试行涉污有奖举报成效显著

收到环境违法线索近600条

查实52条已发奖金100万元

试行违法排放含磷工业废水行为有奖举报,石马河旗岭国考断面总磷浓度应声下降。1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试行涉违法排放含磷工业废水行为有奖举报的公告》(以下科称《公告》)实施情况,一个月试行期间共收到各类违法线索近600条,查实52条、发放奖金100万元,旗岭国考断面总磷达到五类水质目标。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耀辉介绍,2019年11月14日-12月15日,东莞在石马河上游的塘厦、凤岗、清溪、樟木头四个镇范围内,试行涉违法排放含磷工业废水行为有奖举报政策。在一个月的试行期间,市生态环境局共收到市民提供的企业环境违法线索近600条,经过梳理整合正式受理有效线索76条,目前已查实的有52条、不属实的有22条、仍需进一步调查的有2条,预计核发奖金共1325万至1615万元,已发放奖金100万元,其余奖励资金计划在今年3月份发放。

结合有关举报线索,市生态环境局打破监管执法常规,抓住违法企业逃避监管的心理,将夜间、凌晨和节假日作为执法的重点时间段,精准打击了一批正在排污作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在公众监督、政府严打的双重高压态势下,塘厦、清溪、凤岗、樟木头四镇的涉水行业企业,特别是金属表面处理行业违法排污的乱象得到遏制,部分“散乱污”作坊自行停产或撤场,一大批企业主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有奖举报充分调动了民间力量,营造了“全民治水、合力治水”氛围,有效保障石马河国考断面水质攻坚战顺利进行。经过一个月的探索,旗岭国考断面总磷浓度有效降低,从最高时0.8mg/L以上降到0.40mg/L达标线以下,最低测得0.14mg/L,稳定消除黑臭水体,提振全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

发布会·新政

今年实施《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

最高奖励25万元

三个月内发奖金

举报六类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在三个月内最高可拿到25万元资金。《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政府讨论通过,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扩大举报范围、适当降低举报门槛、调整奖励额度,将每宗举报最高奖励从8万元提升至25万元,激励市民群众关注周边生态环境,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耀辉介绍,对比东莞环境违法原来奖励办法,《办法》有三大亮点。有奖举报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受理,举报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范围明显扩大,被举报对象的范围从已领取工商执照的企业单位,扩大到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举报适用范围从以往只针对违法排放工业废水,扩大到水、大气、危废等方面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

举报门槛明显降低,取消实名制举报的规定,举报人仅需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作为唯一的联系方式,在办理奖金领取手续时,凭举报时的手机号码到现场拨号认证,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账号即可兑付奖金;在信件、来访举报的基础上,增加电子邮件作为举报渠道,进一步方便举报人提交举报信及相关线索材料,拓宽了举报通道,降低了举报成本。

举报奖金明显提高    ,细化了奖励资金,按不同违法类型实行2000元、1万、2万、3万、5万、10万、20万元等七档定额奖励,涉刑案件追加一倍奖励(追加不超过5万元)调整奖励额度。按企业罚款额相关比例进行奖励,调整为定额奖励,将每宗举报最高奖励8万元提至最高25万元。

如果举报人提供的情况具体清晰详实,从举报投诉到核发奖金,只需要3个月时间;需要补充调查情况的最长一般不超过6个月。核实发放奖金得到全面提速,但举报人信息资料高度保密。

附:

1、环境违法受理举报渠道

电子邮箱:hbyjjb@dg.gov.cn

来信来访:东莞市南城体育路15号市生态环境局

2、六类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1、未经审批,设置电镀、漂染、造纸、洗水、制革、湿式印花、电氧化(电解阳极氧化)、化学镀、酸洗、磷化、蚀刻(含线路板蚀刻)、钝化、电泳污染工序并投入使用的。

2、未经审批,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者已注销的高污染燃料设施重新燃用高污染燃料的。

3、已建成污染防治设施的项目,采取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4、存在擅自拆除、闲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并排放水污染物的。

5、存在擅自拆除、闲置或者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并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6、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