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桥头合盈美耐皿制品厂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公司于2020年1月 6日组织有关单位代表对我公司建设的“东莞市桥头合盈美耐皿制品厂新建”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形成了验收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0年1月16日-2月19日(20个工作日)。
东莞市桥头合盈美耐皿制品厂
2020年 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