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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普利星电子有限公司自主验收公示

2020-01-17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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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普利星电子有限公司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公司于2020年1月11日组织有关单位代表对我公司建设的“东莞市普利星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形成了验收报告,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17日- 2月20日(20个工作日)。

东莞市普利星电子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