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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招聘公告2020-09-24 15:02
东莞市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东莞市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成立于1987年12月,目前为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三类事业单位(将转企改制为国有企业)。现为充实中心技术力量,开展相关业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共招聘15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参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待遇标准,薪酬标准(年薪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个人和单位缴纳的社保费及住房公积金等)详见附件1。首次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热爱环保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8日 3.报名途径及需提交资料: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好相关资料后发邮件至dghbfwzx@163.com(邮件请以附件1应聘岗位序号+个人姓名命名),报名成功后会在1个工作日内收到短信提醒。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可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1)《东莞市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 (2)个人简历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学历、学位复印件一份; (5)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一份。 (二)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网上报名初步通过审核人员统一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需的行政能力、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等。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 笔试入围者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入围者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市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确定聘用人选。 (四)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市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五)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办理入职手续 聘用名单确定后将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合同签约方为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咨询电话:0769-23391283(肖小姐)、0769-23391269(汪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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