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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信息化服务诚信经营、规范服务的倡议书

2020-09-28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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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家诚信、合法经营的法律法规,按国家及行业规范服务,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我市环境信息化(在线监控)服务机构业务水平,规范行业发展,我们为此倡议:

一、环境信息化服务机构应按照“公平竞争、质量取胜”的原则承接在线监控等信息化服务业务,营造良好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禁止通过高价、低价、诋毁同行、恐吓、垄断、非廉政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业务。

二、环境信息化服务机构应按照“服务为先”的原则承接业务,在线监控等信息化服务应当是提供整体化的服务,设备、技术等是实现优质服务的重要支撑要素,不是唯一要素。

三、环境信息化服务机构应为建设单位保守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工作中知悉的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环境信息化服务机构服务价值应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向监管部门及企业提供环境信息化管理服务,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应对企业承诺可以蒙混过关等手段招揽业务。

五、环境信息化服务机构应当按照省、市以及行业发布的技术指南要求进行方案设计、施工、验收,建立信息化服务工作完整档案,档案中建议应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基础资料、现场踏勘记录和影像资料、质量控制记录、委托合同、客户资料确认记录、设计方案(含图纸)、监测比对资料、验收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六、环境信息化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实行严格的服务质量内部审核机制,对项目方案及验收资料、建设单位、协作单位提供的技术报告和数据认真把关。

七、环境信息化服务机构应坚持诚信经营,以诚信为本为宗旨,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工作,以满怀契约精神向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