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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平弘擎电子材料研发生产扩建项目”第一次公示

2021-11-25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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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常平弘擎电子材料研发生产扩建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首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常平弘擎电子材料研发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广东弘擎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迁扩建项目

项目地址:东莞市常平镇大京九物流园内(东莞东部工业园)

二、现有工程概况

现有工程位于东莞市常平镇卢屋荔枝园工业二路8号,占地面积约16000m2,建筑面积约14000m2,年生产加工离型纸16870万平方米、离型膜1340万平方米、保护膜1020万平方米、胶带350万平方米。现有工程已完善环保设施。

三、迁扩建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拟搬迁至东莞市常平镇大京九物流园内(东莞东部工业园)并进行扩建,主要生产产品为胶带、离型纸、离型膜、保护膜;主要设备名称:淋膜机、涂布机等。将配套建设先进的污染防治措施,最大程度的减缓生产运营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弘擎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常平镇大京九物流园内(东莞东部工业园)

联系人:方先生         邮箱:fwj@hongqingkj.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通过邮箱等方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的采集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日期起十个工作日。

广东弘擎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