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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众晟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一次公示2021-11-30 15: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东莞市众晟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首次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莞市众晟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选址: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槎滘渡口路38号(E113°37′16.37″,N23°6′1.15″)。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年产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有机混凝剂、无机混凝剂、絮凝剂)3000t/a、造纸新材料和造纸化学品(干强剂、湿强剂、施胶剂和助留剂)16000 t/a、造纸调制粘合剂2000 t/a。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东莞市众晟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槎滘渡口路38号 联系方式:陈卫平 18122821062 13925815229@139.com 三、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东莞市中熙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莞城段162号2单元2106室 联系方式:王工 15920435580 yijie631@1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公众意见的采集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日期起十个工作日。
东莞市众晟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