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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东莞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迁建项目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2022-12-22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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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公司2022年12月14日组织有关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对我公司建设的“广东省东莞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迁扩建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形成了验收报告,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2日-1月19日(20个工作日)。


广东省东莞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