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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华工佛塑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首次公示2023-04-26 11: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对“东莞华工佛塑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莞华工佛塑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东莞市麻涌镇新基村新基工业区19号A2栋 建设内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项目申请在原厂区内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项目位于东莞市麻涌镇新基村新基工业区19号A2栋,项目主要从事聚氨酯浇注胶I组分、聚氨酯浇注胶P组分、聚氨酯生胶和聚氨酯混炼胶的加工生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莞华工佛塑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1382220571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广东溢丰华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06号南峰商务中心1栋1201室 联系人:冯生 联系电话:13712700144 联系邮箱:493095099@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1)接受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 (2)开展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3)进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监测与评价。 (4)对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对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5)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进行技术经济认证。 (6)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形成征求意见稿后,进行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7)在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进行第三次环评信息公示,公开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及重点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分析工程的产污环节和排污量,预测污染的影响状况,评价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可行,工程的清洁生产水平,厂址的合理性分析和总量控制目标,根据项目的概况提出相应的监控管理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公众参与说明等。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在满足“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原则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对大气环境、水环境、环境风险的影响,提出影响减缓措施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位于评价区域内的企业、单位、居民。 主要事项: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影响减缓措施的意见和建议,项目建设/运营中需要关注的问题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得方式和渠道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其他便利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意见表可从链接处进行下载。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10日。
建设单位:东莞华工佛塑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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