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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期“污废水处理工”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培训学习的通知

2012-10-16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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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全市环保设施运营单位、污水处理厂、重污染源等环保相关单位规范、持续、稳定运营,提高各环保相关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专业水平。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开展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协会将组织开展第十期“污(废)水处理工”培训班。现通知如下:

一、我协会拟定于2012年10月17日~2012年10月27日(以报到通知书为准)举办第十期“污(废)水处理工”培训班,现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截止时间:2012年9月28日。

二、培训费用:18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鉴定费、考试费等,不含食、宿费用。报名时一次性缴纳培训费用。

三、报名方式:请各环保相关单位填写好《污废水处理工职业技能报名回执表》并盖章后,传真至0769-23391601。另外,每个报名的学员都要填写《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填写好后将电子档发至邮箱:Dongguanhbxh@126.com;报到时将填写好的《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打印并盖章后交到我协会。

四、《污废水处理工职业技能报名回执表》及《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可在市环保局网站http://dgepb.dg.gov.cn/的

“办事指南-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五、报名地点:东莞市体育路15号三楼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六、培训地点:地点及详细培训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七、污(废)水处理工持证上岗是申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必要条件之一,也是从事污废水项目设施运营工作的必要条件之一。在东莞辖区内的每一个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设施运营项目的现场管理及操作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八、参加培训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将取得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运营培训合格证书。

请各环保设施运营单位、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公司等相关环保单位积极报名参加。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                      


附件1下载: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

附件2下载:污废水处理工职业技能培训报名回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