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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五批环境服务业试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2016-01-05 16:34
各会员单位: 现将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五批环境服务业试点项目的通知》(粤环办函〔2015〕314号)转发给你们,如有项目申报的请于2016年1月20日前将准备好有关申报材料与秘书处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五批环境服务业试点项目的通知》(粤环办函〔2015〕314号) 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16年1月5日 (联系人:黎细霞,联系电话:23391650) 附件1下载:关于推荐第五批环境服务业试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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